无忧

无忧宝用户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6年6月10日   生效日期:2026年6月13日
重要提示:山东通联无忧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无忧宝")在此特别提醒您(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在注册成为无忧宝用户之前,请认真阅读本《无忧宝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确保您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限制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条款等。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请勿进行后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不接受本协议、不使用本服务。

一、协议范围与定义

1.1 协议主体

本协议由山东通联无忧网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以下简称"本公司"、"无忧宝"或"我们")与所有使用无忧宝聚合支付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服务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用户、企业商户、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共同签订。

1.2 定义

(1)无忧宝聚合支付平台:指由本公司运营的,为特约商户提供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含相关移动端应用、小程序等),通过整合多种支付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银行快捷支付等),为商户提供一站式收款、对账、管理等技术服务。

(2)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指本公司作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为特约商户提供的支付渠道接入、支付渠道账号管理、交易对账报表及明细整理、支付业务咨询指导等技术服务。

(3)特约商户推荐:指本公司根据收单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符合入网条件的商户,协助收单机构拓展商户的业务活动。

(4)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指经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成立,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等合法设立的机构。本公司已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完成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

(5)用户:指注册、登录、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特约商户及潜在商户。

二、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受

2.1 通过访问或使用本平台服务,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件和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您继续使用,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2.2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变更,并通过本平台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予以通知。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

2.3 对于您的通知及任何其他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通知,您同意本公司可通过网站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或邮寄等物理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因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不准确或无效、信息传输故障等)导致您未在前述通知送达之日收到该等通知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用户注册与账户管理

3.1 注册资格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3.2 注册信息

(1)在注册、使用和管理账户时,您应按照本公司要求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账户后及时更新您的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因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正常使用服务、资金损失等),均由您自行承担。

(3)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本公司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身份信息或相关资料时,您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如您不能及时提供,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3.3 账户安全

(1)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用户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该用户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

(2)因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或依法由擅用人承担,本公司尽力保证您的账户安全但不保证账户安全的绝对性。

(3)您确认,您应自行对您的账户负责,只有您本人及您指定的授权人员方可使用该账户。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但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

(4)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的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4.1 服务范围

本公司作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通过无忧宝聚合支付平台向用户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4.2 服务说明

(1)您在此确认,本平台涉及的各支付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各银行支付通道等),均系各支付渠道主体自行提供的支付服务,您确认应由各支付渠道主体保证相关服务质量,本公司不对各支付渠道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内容及各支付渠道交易过程中的交易风险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2)您在此确认,本平台并非金融机构,本平台仅提供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并非资金金额的"即时"转账服务。本服务产生的资金流转根据各支付渠道相应规定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您对此予以认同。

(3)本公司不参与交易资金的结算与清算,资金的结算与清算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收单机构或支付机构负责完成。

五、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5.1 用户权利

(1)您有权享受本平台提供的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包括支付渠道接入、交易查询、对账管理等各项服务。

(2)您有权在接受本平台服务时获得技术支持、客户咨询等服务。

(3)您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查询和管理您的账户信息。

(4)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您有权申请注销您的账户。

5.2 用户义务

您承诺将本着合法、合理、善意的目的使用本平台服务,不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侵害他人合法利益、恶意的行为。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六、服务费用

6.1 使用本平台服务,将会产生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用。本公司有权向您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服务费用标准以您使用本服务时页面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

6.2 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费用调整将通过本平台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通知您。若您在费用调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调整后的费用标准。

6.3 您同意,除非另有说明,上述服务费用本公司有权自本公司代收的应向您支付的款项中先行扣除。

6.4 您使用各支付渠道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您与各合作渠道另行结算,与本公司服务无关。

七、免责条款

7.1 服务中断与不可抗力

本平台系统因下列状况导致服务暂停或中断的,本公司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2 第三方责任

(1)本公司不对各支付渠道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内容及各支付渠道交易过程中的交易风险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您在此不可撤销地确认,就各支付渠道所提供的任何服务及交易风险,放弃对本公司任何形式的追责。

(2)本公司不对您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3)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对由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渠道、银行、电信运营商等)的原因造成的服务延迟、中断或数据丢失不承担责任。

八、服务暂停与终止

8.1 在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对本服务的使用,且无需事先通知:

8.2 在需要终止使用本服务时,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服务账户。您申请注销的账户应当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合同关系或其他权利义务纠纷。

8.3 账户注销后,您将不能再使用该账户登录本平台,本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依本协议其他条款另行约定不得终止的或依其性质不能终止的除外)。但您仍应对您在注销账户前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特别提示:如您在本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伪劣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及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公司有权注销您名下的全部或部分账户,您将不能再使用该账户,所有服务将同时终止,本公司保留追究您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知识产权

9.1 本平台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源代码、软件程序等,其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复制、修改、传播、公开发布或用于商业目的。

9.2 "无忧宝"及相关标识为本公司注册商标或商业标识,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处理,或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处理。

十、隐私保护

保护用户隐私是本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本公司将按照《无忧宝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您确认并同意本公司按照《无忧宝隐私政策》的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忧宝隐私政策》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1.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诚意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十二、其他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您需遵守本公司不时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及说明。该等规则、公告及说明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公司未能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此权利或规定的放弃。

12.3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

12.4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您在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山东通联无忧网络有限公司

2026年6月